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度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辦研函〔2017〕4号)精神,現将其中教育教學類項目的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及要求
1、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
按江蘇省教育廳文件,我校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申報限額為8項,其中重點課題申報額度5項、一般課題申報額度3項。
課題申報主持人原則上應具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鼓勵培養單位從事學科與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積極申報,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經曆5年以上的專職人員申報可不受學曆、職稱限制。
各學院應積極鼓勵申報,申報數量不限。
依據文件:《江蘇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管理辦法(2017版)》-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管理辦法
申報材料:《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申報書》每項目紙質文本一式3份(含學校留檔1份,如學院或項目組有留檔需要,請自行添加份數)及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申報項目彙總表》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申報項目信息表》數據庫文件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
特别的提醒:2015年度、2016年度立項的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于本次申報工作同一時間節點前,完成項目結題準備,提交《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結題報告書》每項目紙質文本一式1份(學校審核簽字後,将返還學院留存備案)及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結題名單》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
2、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獎
按江蘇省教育廳文件,我校2017年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限額為2項。
成果應經過兩年以上的實踐檢驗;本教育改革成果評選的特等獎和一等獎在申報江蘇省教學成果獎時,各相關高校應予以優先推薦;已獲省級及以上獎勵的成果不得申報本教育改革成果。
各學院應積極鼓勵申報,申報數量不限。
依據文件:《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管理辦法(2017版)》-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評選辦法
申報材料:《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書》(含成果報告、成果應用、效果證明及推薦材料、其他相關材料)每項目紙質文本一式3份(含學校留檔1份,如學院或項目組有留檔需要,請自行添加份數)及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彙總表》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信息表》數據庫文件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
3、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
按江蘇省教育廳文件,我校2017年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申報限額為2項。
該項目為江蘇省教育廳今年首次推出,近年将重點打造的項目,省教育廳每項目予以20萬元的資助。承辦單位應為異地研究生購買保險。
學校鼓勵各學院、各學科積極申報。
特别提示:同一學科在同一年度不可同時申報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和江蘇省暑期學校。
依據文件:《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管理辦法(2017版)》-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管理辦法
申報材料:《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申報書》每項目紙質文本一式3份(含學校留檔1份,如學院或項目組有留檔需要,請自行添加份數)及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申報彙總表》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申報信息表》數據庫文件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
4、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
按江蘇省教育廳文件,我校2017年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申報限額為2項。
該項目為江蘇省教育廳近年将重點打造的項目,省教育廳每項目予以10萬元的資助。
學校鼓勵各學院、各學科積極申報。
特别提示:同一學科在同一年度不可同時申報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和江蘇省暑期學校。
依據文件:《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管理辦法(2017版)》-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管理辦法
申報材料:《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申報書》每項目紙質文本一式3份(含學校留檔1份,如學院或項目組有留檔需要,請自行添加份數)及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申報彙總表》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申報信息表》數據庫文件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
5、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
按江蘇省教育廳文件,2017年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無申報名額限制。
工作站獲批設立已滿3年(即2014年(含)前認定的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且近3年進站培養半年以上的研究生總人數達8人(含)以上。
省教育廳每項目予以5萬元的獎補經費。獲評優秀工作站的單位在設站滿5年的期滿考核中可免評自動轉入下一輪為期5年的建設,評為優秀期滿3年(含3年)的可繼續參評下一期優秀研究生工作站。
各學院應鼓勵符合條件的省研究生工作站積極申報,申報數量不限。
依據文件:《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管理辦法(2017版)》-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管理辦法
申報材料:《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請表》每項目紙質文本一式3份(含校留檔1份,如學院、導師組或企業有留檔需要,請自行添加份數)及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請彙總表》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請信息表》數據庫文件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
6、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
按江蘇省教育廳文件,2017年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無申報名額限制。
申報學科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授予權,具有能勝任企業研發任務的研究生團隊及指導教師,并具有與企業開展産學研合作的豐富經驗。
各學院應鼓勵符合條件的校企合作項目的導師組聯合企業積極申報,申報數量不限。各學院和申報項目組應積極凝煉申報材料,把握申報質量,确保申報的成功率。
依據文件:《省政府關于轉發省教育廳江蘇省企業研究生工作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政辦發〔2008〕118 号)和《省教育廳省科技廳進一步加強江蘇省企業研究生工作站建設與管理的意見》(蘇教研〔2013〕3 号)。
申報材料:《江蘇省企業研究生工作站認定申請表》或《江蘇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認定申請表》每項目紙質文本一式3份(含校留檔1份,如學院、導師組或企業有留檔需要,請自行添加份數)及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認定申請彙總表》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認定申請信息表》數據庫文件每學院電子文本一式1份。
特别提示:各項目應提前拟定《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項目合作協議》每項目紙質文本一式2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完成用印蓋章,同時提交協議電子文本一式1份。協議原件導師組和企業各執1份,複印件用于申請表附件。
二、有關說明
1、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材料(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管理辦法、2017年度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材料報送要求(含相關申報表格))見附件。
2、2017年各項目的管理辦法和申報書等與之前年度有較大不同,請各申報人/申報項目組認真閱讀附件管理辦法,并務必采用本通知附件中的申報表格模闆拟寫申報材料。
3、申報時間節點
請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4:00前将紙質材料報送學院304辦公室,同時提交各類表格電子文本至:301427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