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6日,第四屆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論壇在北京隆重召開。本次論壇由中國商法學研究會、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國政法大學商法研究中心共同主辦,主題為“破産法實施中的公司法适用”。來自全國高校、研究機構、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全國各級法院等實務部門的120餘名專家學者參加論壇。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杜萬華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緻辭,他指出,公司法的司法适用與破産法的實施有着緊密的聯系,本次論壇的主題對于當前破産審判實踐和破産法理論學術研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目前供給側改革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破産機制的建立與完善問題。他介紹了最高人民法院目前在改革破産案件立案制度、破産審判信息化建設、強化司法的保障指引以及破産審判專業化建設中取得的成績,闡述了下一步繼續完善破産審判制度需要解決的問題和方法。希望與會的專家學者暢所欲言,全面梳理破産法實施中的公司法适用問題,為人民法院更好地推動破産案件審判工作提供可靠的借鑒。
中國商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趙旭東教授代表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和中國政法大學商法研究中心緻辭,他介紹了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論壇的品牌建設和鮮明特點,并對本次論壇橫跨公司法和破産法兩大領域的主題進行了說明。他指出,破産法主要是解決公司破産的程序問題,而公司破産的實體問題往往需要公司法的規定和原理來解決。因此,在全面推進破産法實施中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準确理解和适用兩個法律中相互銜接的法律規範。希望本次論壇跨學科和跨領域的交流形成更精彩的學術争鳴和思想碰撞,為破産法的實施和公司法的适用提供更具參考價值的研讨成果。
我院院長王建文教授應邀參加本論壇,并擔任論壇點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