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16〕10号)要求,現就做好江蘇省第五期“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以下簡稱“333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選拔對象與條件
(一)選拔對象
1、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層次培養對象基本條件:1961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博士學位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第二層次培養對象基本條件:196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曆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第三層次培養對象基本條件:1971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曆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往期“333工程”培養對象不得降低層次申報。已兩次入選過同一層次的培養對象不得再申報本層次。江蘇特聘教授、仍在培養期和2016年入選的“青藍工程”中青年學術帶頭人(教育廳稍後公布結果,人事處另行通知),不得申報第三層次培養對象。
3、根據政策,第四期“333工程” 第三層次考核優秀的人員(附件3),可留在同層次繼續培養或直接申報第二層次培養對象,不占學院指标。
由于省人才辦尚未開展第四期第一、二層次培養對象考核,拟作為第五期培養對象的,需參加申報,占學院指标。
(二) 申報條件
具體各層次員申報條件按照《江蘇省第五期“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培養與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二、推薦名額
我校可推薦名額:第一層培養對象8名;第二名次培養對象16名;第三層次培養對象18名。
各學院可推薦名額:第一層培養對象名額不限;第二、三層次培養對象各2名。第四期第三層次考核優秀的人員不占學院推薦名額。
三、選拔程序
學校組織專家分别對第一、二、三層次培養對象申請人進行評審,落選第一、二層次的申請人自動進入第二、三層次評審(不可再繼續同層次申請的人員除外)。
四、有關要求
1、申報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江蘇省第五期“333工程”培養對象申請書》(附件4)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證或護照、學曆(學位)證書、職稱、資質證明(證書)、專利證書、科技項目合同或鑒定書、獲獎證書、成果推廣應用證明等複印件。附件材料按目錄歸類整理,與申請書分開裝訂成冊。附件部分先行準備,暫不提交。
申請書和附件材料按人分裝入袋,并貼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見附件5)。
(2)《江蘇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層次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彙總表》(附件6)電子文檔。
(3)《2016年第五期333培養對象申報情況彙總表》(附件7)電子文檔。第四期第三層次考核優秀的人員不填此表。
2、請各單位于2016年4月18日下班前将材料交至人事處師資辦(綜合樓512室)。
聯系人:周敏潔
電 話:84892739 郵箱:szb@nuaa.edu.cn
附件:
1、附件1: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
2、 附件2:江蘇省第五期“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培養與管理暫行辦法
3、附件3:第四期“333工程”第三層次培養對象考核優秀人員名單
5、 附件5:江蘇省第五期“333工程”培養對象推薦材料袋封面
6、附件6:江蘇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層次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彙總表
人事處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