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度高校“青藍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蘇教辦師﹝2016﹞1号)文件精神,現就我校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養周期和資助額度
培養周期3年。每個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資助科研經費2萬元;自然科學類、人文社會科學類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分别資助科研經費10萬元、8萬元;科技創新團隊培養對象資助科研經費60萬元。以上經費由省教育廳資助50%,學校配套50%。
二、選拔條件
(一)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事業心強,工作踏實,有積極進取的精神。
2.持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已擔任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197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在本學科領域具有較紮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近五年獨立而系統地講授過兩門及以上主幹課程,教學效果良好。
4.有明确的專業研究方向,在1-2個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開展的研究工作屬本學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較大應用價值。
(二)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事業心強,治學嚴謹,有較強的開拓創新意識。
2.持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并已擔任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1971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近五年獨立講授過三門及以上本、專科主幹課程,教學效果優良,教學成績突出。
4.能獨立承擔省部級及以上科研課題或企業技術攻關項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
5.拟開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創新性構想并有較大發展潛力。
6.有較強的團結協作精神和相應的組織、管理能力。
(三)科技創新團隊培養對象
1.研究方向屬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或重大科技前沿問題。具有明确的創新目标和技術路線,拟開展的研究工作能産生新技術、新工藝、新産品、專利、高水平論著等創新成果。
2.團隊帶頭人具有高深的學術造詣和創新性學術思想,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體中有較強的凝聚作用,一般應為在本校科研教學第一線的中青年專家,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1966年1月1日以後出生)。近五年已取得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果,獲得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排名前3),具有發明專利或主持完成過省部級及以上重大科研項目。
3.團隊應依托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省優勢學科,具有在新的研究領域或方向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潛力,具備良好的創新研究條件。
4.團隊在全省高校同行中應具有明顯優勢,在國内具有特色,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績。
5.團隊所有成員具有長期合作關系,具有相對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問題,具有合理的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團隊人數5人左右。
6.高校校級領導不作為團隊帶頭人推薦。
三、推薦要求
(一)已入選過國家級、省部級非團隊人才工程項目的人員,已入選過省有關部門實施的“江蘇特聘教授計劃”、“雙創計劃”、“江蘇創新創業人才獎”和“六大人才高峰計劃”等四個項目的人員,不推薦申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和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可申報科技創新團隊培養對象。
(二)已入選過“333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對象的人員不推薦申報,已入選過“青藍工程”的人員不再推薦申報同培養層次。已入選“333工程”第三層次和“青藍工程”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的,培養期滿且符合條件,可申報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培養期未滿但特别優秀的,可破格推薦。
(三)已入選過國家級、省部級人才工程項目以及省有關部門人才工程項目的團隊的帶頭人不得推薦申報“青藍工程”的科技創新團隊培養對象和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
(四)每個推薦人選限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和科技創新團隊培養對象中的一項,不兼報。
(五)各學院向學校推薦“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的名額:專任教師總數在100人以上的單位不超過3人,其它單位不超過1人,“科技創新團隊培養對象”限于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省優勢學科。
四、申報程序
1.各學院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青藍工程”培養對象的遴選和推薦工作,于2016年1月20日提交各培養對象推薦表一份(附件1、2、3)、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彙總表一份,蓋學院公章(附件4)、校内評審彙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附件5)。
2.學校組織專家評審,評審結果經過全校公示後,上報江蘇省教育廳。
3.學校推薦人選确定後,學院按照以下要求協助申報人準備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各培養對象推薦表(一式五份),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彙總表(一份,同時提交Excel電子版),推薦人選的學曆學位證書、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等複印件一套(裝訂成冊、标注頁碼并附目錄)。另外,各培養對象的推薦人選需提供近五年代表性專著、論文2本(篇),均為原件。申報材料提交至人事處師資辦公室(綜合樓512室)。
附件:1.骨幹教師
2.AG帶頭人
3.科技創新團隊
4.申報人彙總表
5.校内評審彙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