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保證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動态管理辦法(試行)》(校研字(2014)40号)文件要求,現将我校2016年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資格審核對象及要求
1、全體在崗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
2、拟申報博士、碩士生導師選聘的教師。
3、招生資格審核的有關要求按照《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動态管理辦法(試行)》(校研字(2014)40号)文件執行。
二、招生資格審核時間
招生資格審核時間定于2015年5月11日前完成。
三、招生資格審核程序
1、參照《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動态管理辦法(試行)》(校研字(2014)40号)文件進行。
2、博士研究生導師2016年招生資格審核由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審核,碩士研究生導師2016年招生資格審核由招生所在學院負責組織審核,審核通過的碩士研究生導師名單報校學位辦備案。
3、各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對申請人提交材料原件進行審核把關,審核無誤後簽字蓋章。學院根據博士研究生導師動态審核條件審議決定是否推薦2016年招生資格,并将審議通過的彙總表報送校學位辦。
4、校學位辦複審。校學位辦對學院初審結果進行複審,經複審通過的博士研究生導師名單列入下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計劃。
5、拟申報博士、碩士生導師選聘的教師必須通過2016年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
四、材料報送要求及時間
1、《2016年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核表》(見附件1)。
2、《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核彙總表》(見附件2)。
3、有關證明材料原件由所在學院審查核實。
4、5月11日前報送校學位辦材料:《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審核彙總表》(博導)、碩士研究生導師2016年招生資格名單的電子版及紙質版1份。
201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