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相關單位:
江蘇省高等教育學會将開展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工作,現将《關于開展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活動的通知》(蘇高教會〔2015〕3号)和《江蘇省高教學會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辦法》轉發給你們,并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和要求
1.評獎範圍:凡江蘇省高等教育學會會員單位、學會所屬各專業研究委員會和學會其他團體會員的個人或集體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開出版物上發表的論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經批準的内部刊物上發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論文和不宜公開出版的研究報告、論著等)均可申報參加評獎。我省與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參與評獎,但隻評省内作者撰寫的部分(申報時需注明哪些内容為我省作者撰寫)。
2.參評成果的時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凡上述時限内發表的論文、出版的著作均可申報。
3.一個作者可申報多項成果,但受獎項名額限制,每個申報者隻能評取一項成果獎,與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項。
4.兩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獲獎者,每人發給同樣寫有合作者名稱的獲獎證書,但隻發一份獎金。
5.自2013年1月1日以後,已在全國和省級評獎中獲獎的成果,因受名額限制,不參加申報評獎。
6.凡申報的論文或著作,均需經作者所在單位或專業研究委員會推薦,由單位集體報送。
二、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1.申請人須填寫并提交《江蘇省高教學會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申報表》(附件2)一式四份、《江蘇省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申報彙總表》(附件3)一式兩份;提交參評論文發表的期刊封面、目錄、文章等複印件三份;參評著作三本(如需返回請注明,否則一律不予退回)。申報表和彙總表的電子版發送至jwcjyk@nuaa.edu.cn。
2.根據江蘇省高教學會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辦法及通知要求,凡申報的論文、著作每項需交評審費人民币100元。
3.請各單位統一将本單位申報材料和評審費于2015年9月5日前送至教務處教學研究科(明故宮校區綜合樓408室),過期不再受理。
4.本次工作聯系人:賈佳麗 84895740。
附件:1、江蘇省高教學會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辦法.doc
2、江蘇省高教學會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申報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