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因校園停車資源十分緊張,為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現将2015年學校機動車輛通行證換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使用範圍
僅用于白天出入校内并停放的可辦理通行證,學校公車和有夜間停放校園需求的教工私家車須辦理停車證。
二、辦理資格
1.學校名下且為本校服務的公車。
2.在職教工私家車:本人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所有人為本人或配偶名下),符合條件的教工每人限辦一張通行證。
三、辦理流程
1.換發新證:在職教職工符合上述條件的請持本人名下的工作證、駕駛證、行駛證原件(車輛為配偶名下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現場審核後,簽訂安全責任書,換發新證。如更換車輛牌号或通行證類别的,需重新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上證件複印件。
2.首次:本人應在現場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上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3.學校公車:由各管理單位統一辦理。
4.對2014年有違章行為的(含多次亂停亂放、夜間長期無證停放、僞造轉借通行證等),在換證現場接受處理後,方可以換發新證。
四、辦理地點
1.明故宮校區綜合樓207室,聯系人:裘偉,電話84892466(辦理通行證、停車證)。
2.将軍路校區行政樓114A室,聯系人:梁潤,電話52119000(僅限辦理駐校區各單位教職工私家車通行證)。
五、辦理時間
2014年12月15日-12月31日(工作日)。
六、收費标準
按照學校《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财字〔2011〕04 号)文件規定,換領通行證收取工本費10元/證,換領停車證仍按2014年度标準執行,所收費用上繳學校财務專款專用。
2015年1月1日起啟用2015年度新證,屆時2014年度通行證将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保衛處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