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使廣大教師全面了解公派出國留學政策、留學項目,留學申請條件及程序,通過不同渠道,以符合自身條件的留學身份申請到國外知名大學或研究機構留學,尤其是積極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項目,特發布本指南。
一、 項目類别
2015年學校計劃派出教師出國留學主要項目類别見下表:
序号 | 項目類别 | 名額 |
1 |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項目(國家全額資助項目) | 申報名額不限 |
2 | 國家公派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國家1:1配套項目) | 20人左右 |
3 | 江蘇省優秀中青年教師境外研修項目 (省境外研修項目) | 5人左右 |
4 | 其他專項 | 名額待定 |
預計總人數 | 60人左右 |
有關出國項目的申報條件、申請時間、留學期限、資助内容等詳見《2015年公派出國留學項目一覽表》(附件1)。
二、 政策導向
1.學校在堅持“按需派出”的原則下,積極鼓勵教師利用校外資源,把申請“國家全額資助項目”作為教師申請“國家1:1配套項目”和“省境外研修項目”的前提條件。
2.學校鼓勵入選國家及省部級團隊骨幹成員,國家及省部級科研項目主持人與優秀人才工程入選者,和各級重點學科、專業的骨幹教師申報各類公派留學項目。
3.未被“國家全額資助項目”錄取的教師方可申請“國家1:1配套項目”或“省境外研修項目”,2015年出國留學項目預備人選優先。
4.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或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内的人員,或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内的人員不得申請國家公派留學項目。其它公派出國的人員回校後服務滿3年方可再次申請出國留學項目。享受過“國家1:1配套項目”或“省境外研修項目”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這兩個項目。
5.學校首先資助入選各類出國項目的人員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對于英語(PETS5)考試總分達到50分(含)以上者,給予報銷考試報名費。對于考試成績未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附件5)的人員,學校資助其到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外語培訓,報銷培訓費用,每位申請人隻可享受一次該項培訓資助。
6. 具體留學項目申請及選派時間節點詳見《2015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及外語培訓工作安排》(附件3)。
三、 留學期間經費資助
學校對公派出國人員提供留學經費資助,具體标準按《AG体育登录“中青年教師出國研修計劃”實施辦法》(校人字〔2013〕35号,附件9)中的經費管理規定執行。
四、 選拔辦法
1.各類出國項目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2.申請方式
(1) “國家全額資助項目”和“國家1:1配套項目”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http://apply.csc.edu.cn)進行報名;
(2)“省境外研修項目”通過學校人事處申報;
(3)人事處将提前在學校辦公自動化網站和人事處網站上發布各類出國項目申報通知。
希望各單位積極動員教師抓住有利時機,密切關注國家和學校公派出國留學的相關政策和信息,提前規劃,安排好教學、科研等工作,積極準備,踴躍申報。學校将不斷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和條件支持青年教師成長提高,加快我校教師隊伍國際化進程。
咨詢電話:84892458
附件:
人事處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