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級黨組織:
我校2014屆本科生即将于2014年6月下旬畢業離校,為确保畢業生黨員材料及今年新發展黨員材料規範完整和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工作的順利完成,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畢業生黨員材料及今年新發展黨員材料檢查工作
(一)檢查方式和内容
檢查主要依托各院級黨組織先自查後互查的方式進行。由各院級黨組織黨委副書記負責,組成組織員、組織幹事等人員參加的檢查小組,按照《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和《江蘇高校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對2014屆畢業的全部本科生黨員(包括入黨積極分子)及今年新發展黨員材料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黨員材料是否齊全,發展程序是否完備,“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辯”制度是否執行,《積極分子、預備黨員教育考察表》、《入黨入黨志願書》中各項内容是否填寫完整、應蓋印章的地方是否蓋好印章等。對于存在的問題,可整改的要及時整改。如果存在材料缺失、程序不全等現象,請及時上報所在學院黨委,進行妥善處理。工作原則是,要對各級黨組織負責,要對南航學生負責,防止“帶病入黨”,不把黨員材料中的問題帶出學校。
(二)檢查時間和安排
各院級黨組織自查時間為2014年5月20日—5月30日,在檢查中如發現問題請填寫《畢業生黨員材料及新發展黨員材料自查情況問題彙總表》(見附件1),并撰寫畢業生黨員材料及新發展黨員材料自查情況報告,由黨委書記簽字後于6月3日前報組織部。電子版發送至nhdx@nuaa.edu.cn郵箱。
互查時間為2014年6月3日-6月12日,具體時間由檢查組與被檢查單位協商确定(分組情況見附件2)。檢查結果填寫《畢業生黨員材料及新發展黨員材料互查情況問題彙總表》(見附件3),經檢查組組長簽字後于6月13日報組織部。
二、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的轉移工作
(一)畢業生黨員在辦理畢業離校手續的同時,須将黨員組織關系一并開出,學校及各基層黨組織一般不再保留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各院級黨組織要将畢業生黨員
組織關系分為省外、省内、校内三張表格填寫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彙總表(見附件4)。于6月13日将表格的電子版發送至nhdx@nuaa.edu.cn郵箱,同時到黨委組織部領取組織關系介紹信。各院級黨組織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要認真填寫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彙總表(特别是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接收部門及工作單位,要向每一位本科學生黨員本人核實)。組織員、組宣幹事要認真複核,确保各項信息準确無誤。
填寫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附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已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黨員,要由本人提前問清楚所去單位具有組織關系接收權的上級黨組織的名稱(也就是組織關系介紹信擡頭應寫的黨組織名稱),以便準确無誤地将組織關系及時轉移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參考附件5)。
2.對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黨員,可将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随同人事關系轉移到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黨員中如有将人事關系保留在南京市的,務必提前到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聯系(江蘇省人才服務中心和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一般隻代管人事檔案,不接收黨員組織關系),對方同意後方可将黨員組織關系轉入,組織關系介紹信擡頭填寫“江蘇省教育工委組織處”。
3.留在本校工作或考取本校其它學院研究生的畢業生黨員,由原所在學院黨委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将其組織關系轉往所去學院。
4.留在本學院工作或讀研的畢業生黨員,其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來的學院,不必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
5.畢業生黨員的黨費統一交到6月份。
(二)各院級黨組織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工作要由組織員或組宣幹事專人負責,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人員要求素質高、責任心強、字迹工整的輔導員及學生黨支部書記參加。開具黨員組織關系時要認真細緻、信息準确。6月18日前,各院級黨組織要将開好的組織關系介紹信發到畢業生黨員本人手中,同時做好發放組織關系介紹信簽名登記工作。因個人原因不及時轉移組織關系或不及時換開組織關系介紹信,導緻組織關系介紹信過期(限6個月以内)的,本人要做出檢讨,院級黨組織要給予嚴肅的批評和教育,然後補轉。超過6個月未接轉黨員組織關系的,不再補轉。組織關系介紹信如确屬不慎丢失的,要及時(6個月以内)向學院黨委報告,本人做出深刻檢讨并寫補辦申請,由原所在院黨委調查清楚後進行補轉,超過6個月的,不再補轉。
(三)各院級黨組織在學生畢業前要組織召開一次畢業生黨員大會,對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認真傳達,将《AG体育登录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注意事項》(見附件6)發至每位畢業生黨員手中,并組織他們認真學習。
(四)黨員将組織關系轉入新的黨組織後,要在一個月内将組織關系介紹信的回執寄回原所在學院黨委,院級黨組織将回執登記、整理、以備檢查。一個月後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沒有寄回的,各學院黨委要主動與黨員聯系,以督促其及時轉接黨組織關系。
(五)本科生黨員接轉組織關系工作結束後,六月底前,各院級黨組織要及時在黨員信息管理庫中将離開黨員的信息加以相應的修改和維護,确保黨員信息管理庫的時效性和準确性。
特此通知
黨委組織部
2014年5月16日